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,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山西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2020年修订)》相关文件精神,经山西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,拟对2011-2017级白志玲等53名未毕业且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作退学处理,并予以注销学籍。处理决定已通过发送短信等形式告知学生。由于部分学生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,根据教育部41号令相关规定,现通过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,公告期满,即视为送达。
公告时间:2022年12月6日-12月20日。学生本人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、函授教育办公室反映提出书面陈述,逾期未提出的,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,正式作出退学处理,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。
联系电话:综合管理办公室 0354-6288817 或 13718306324
函授教育办公室 13934540580
附件: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
山西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2年12月5日